三點十七分,我被一個聲音吵醒。
那是一個很短的聲音,鈍的,落在木地板上。中間隔了大概一秒,才有第二個聲音,比較輕,像是什麼東西滾了半圈然後停下來。
我躺著沒有動,等著聽有沒有第三個聲音。沒有。
然後我心裡出現了一句話。這句話是自己冒出來的,我沒有組織它,它就已經在那裡了:
牠又故意把我的杯子推下去了。
隔天早上想起這句話,我覺得有點怪。怪的地方不在「又」,也不在「我的」。怪的地方是——我人在床上,隔著一道牆,我什麼都沒有看到。
可是那句話裡有一個「故意」。
這篇文章要做的事很簡單:我要把那三十秒重講三次。不是為了替一隻貓辯護,牠不需要,牠睡得很好。是因為那句話的成型速度快到不合理,快到根本沒有經過我。
先把第一個版本原封不動寫下來
第一個版本,如果我當時把它講完整,會是這樣:
凌晨三點多,牠跳上我的書桌,走到桌緣,看了一眼那個馬克杯,然後伸手把它撥下去。牠知道我在睡覺。牠就是要我起來。
這段話裡面有幾件事我是確定的:有聲音、時間是三點十七分(我拿手機看了)、早上杯子在地上。
剩下的呢。
「跳上書桌」——我沒看到。「走到桌緣」——我沒看到。「看了一眼」——我沒看到,而且這個動作我根本不知道要怎麼確認。「知道我在睡覺」——這句話要成立,牠心裡得先有一個關於我的模型。「就是要我起來」——這句話要成立,牠得有一個計畫,而且計畫的對象是我。
我把那段話裡我實際接收到的訊號畫出來,只有三個:一個鈍的聲音、一個輕的聲音、隔天早上地板上的一個杯子。
三個點。其他全部是我補的。
補得很順,順到我沒有感覺到自己在補。
公司有一張表,第一欄不准寫「因為」
我上班的地方有一份事故報告的模板。系統掛掉、數字對不上、盤中有單沒送出去,都要寫一份。
那張表最前面三欄的順序是固定的,而且順序本身就是規定。
第一欄「現象」。只能寫看得到的:什麼壞了、誰回報的、畫面上出現什麼字。
第二欄「時序」。幾點幾分發生什麼,一行一個時間戳,不准合併,不准寫「大約在那前後」。
第三欄才是「可能原因」。這一欄旁邊印了一行很小的字:本欄為假設,非結論。
我剛進去的時候覺得這個設計有點囉唆。東西壞掉的當下,大家心裡其實都已經有答案了,還要先花二十分鐘抄時間戳,很像在演一齣戲給誰看。
後來我自己搞砸過一次,才知道那二十分鐘在防什麼。
那次是一份報表的數字對不上。我第一時間在群組裡打了一句:「應該是上游那支服務又漏推了。」
這句話非常合理。那支服務前一季確實漏過兩次,而且漏的形狀跟這次很像。
然後整組人往那個方向查了半天。有人去撈上游的日誌,有人去問對方部門,有人已經開始寫補推的腳本。沒有人回頭看報表本身。
真正的原因是我們自己一支排程的時區設定,跨月的時候少算了一天。那是一個很笨的錯,笨到只要有人照順序把時序抄一遍,第二行就會看出來。
我那句話的成本不是「猜錯」。猜錯很正常,我一天猜錯很多次。成本是那句話一出去,就變成一個引力場——後面所有人找到的東西,都會先拿去跟它比對,符合的留下,不符合的被當成雜訊丟掉。
那張表不是在教人寬容。它管制的是「原因」這個東西出場的時間。
第二次重講
好,我照那張表把凌晨那件事重講一次。
現象:木地板上有一個白瓷馬克杯,杯口朝側,把手朝門。杯子沒有破。旁邊有一小圈水痕,直徑大概十公分。
時序:03:17,第一個鈍聲。約一秒後,第二個較輕的滾動聲。03:19,我拿手機看了時間,沒有起身。07:40,我起床,看到杯子。
可能原因(本欄為假設,非結論):一、經過桌面時碰到。二、以前掌撥動。三、杯子放在桌緣,因為重心或其他震動自行滑落。
寫到這裡我停了一下。
因為「故意」這兩個字,在這張表上找不到位置。
它不是現象,我看不到它。它也進不了時序欄——你沒辦法給一個意圖蓋時間戳。它勉強可以放進第三欄,但一放進去就要寫成「假設該個體具有以引起飼主注意為目的之行為傾向」,而這句話一寫出來就露餡了。露餡的是:這是一個關於牠心理狀態的假設,而我手上沒有任何可以檢驗它的東西。
我原本那句話只有十四個字。展開之後我發現,自己在半睡半醒之間替一隻貓建了一個模型,然後直接把模型的輸出當成事實在用。
可是牠當然有意圖
這裡我要先反駁自己一次,不然這篇會變成很廉價的那一種文章——就是那種「我們都太主觀了,應該客觀一點」的文章。我不喜歡那種,因為它聽起來像結論,其實什麼都沒說。
貓當然有意圖。這件事沒什麼好爭的。牠會為了想要的東西改變行為,會記得哪個動作換來過什麼結果。把牠當成一個亂數產生器,跟把牠當成一個在半夜謀劃報復的角色,錯得一樣多,只是方向相反。
我後來認真去查了貓推東西這件事。常見的解釋大概有這幾種。
一種是狩獵動作的殘留:撥、確認、再撥,這一串對牠來說是完整的一組動作,跟桌上放的是不是我的杯子沒有關係。
一種是對物體本身的探索:會滾的東西、會發出聲音的東西,資訊量比不會動的東西高很多。
還有一種是被學會的:牠曾經推過一次,然後有人起來了,有人講話了,有人順手加了飼料。這一種確實跟人有關,但它的內容不是「報復」,是「這個動作可以叫來一個人」。
我看完覺得第三種最接近我家的情況。可是我馬上遇到一個問題——我沒有辦法在自己家裡分辨這三種。
不是因為資料不夠。是因為我人在資料裡面。
我會起床,我會發出聲音,我會在早上撿杯子的時候看牠一眼。這些全部都是回應。只要我在場,我就測不到「沒有人回應的時候牠會怎麼做」。要做那個測量,我得先不在。
這件事跟我工作上的某種狀況一模一樣:你想觀察的東西,會因為你在觀察而改變。差別只在於,在工作上我會很自然地把這一條寫進限制條件裡;在家裡我不寫,在家裡我直接下結論。
第三次重講
第三次,我把所有需要猜的東西都拿掉。
03:17,一個物體從約七十五公分的高度落到木地板上。約一秒後,該物體在地板上滾動並停止。07:40,該物體被移到流理臺。
我把這段唸了一次。
它最不像一個故事。它沒有主角。它讀起來像一台感測器的紀錄,一個從來沒進過那個房間的東西寫的。
而我不舒服。
不舒服的來源我想了一下才想清楚:我捨不得的不是「故意」這兩個字的準確性。我捨不得的是那兩個字背後的東西。
如果牠是故意的,那就表示牠心裡有我。針對是一種關係。一個生物在半夜想著要把你弄醒,這件事講出來有點怪,但它會讓人有點高興。
而第三個版本裡,我不在。那三十秒裡只有一個物體、一段高度、一個時間。我被刪掉了。
所以我一開始那句話,可能根本不是在描述牠。是在描述我想要什麼。
三個版本的資訊量其實差不多
我把三個版本並排放著看,看到一件比較有意思的事。
它們的長度差很多,但資訊量沒有差那麼多。差別在於解析度放在哪裡。
第一個版本的解析度幾乎全部給了動機。它對「為什麼」講得非常細——故意、知道、就是要——但對時間軸粗到只有「凌晨三點多」。
第三個版本剛好相反。時間精確到分,高度有數字,動作有先後,但關於為什麼,一個字都沒有。
兩個都不完整。而且第一個版本在它擅長的那一面上其實是有用的:如果我真的要處理這件事,例如決定要不要把杯子挪走,我需要一個「牠會不會再做」的判斷,而那個判斷一定會用到某種動機的假設。純時間戳幫不了我。
所以我不打算得出「第三個版本最好」這種結論。它不好,它只是乾淨。乾淨跟有用是兩件不同的事,這一點我在工作上早就知道了,只是沒想到會在凌晨三點遇到。
比較準確的講法是這樣:我原本的問題不在於我加了動機,而在於我加動機的時候沒有付任何代價,也沒有留下記號。它混在事實裡一起送出來,中間沒有一個欄位告訴我「這一段是我補的」。
那張事故表真正在做的事,其實就是加一個欄位。它不禁止你猜,它只要求你把猜的部分放在有標籤的地方。
中間那一版最沒有人寫
三個版本裡面,第一版跟第三版其實都很容易生出來。第一版自己會長,你什麼都不用做;第三版只要夠冷靜,逐條刪就有了。
難的是第二版。
因為第二版無聊。它沒有立場,也沒有結論,讀起來像行事曆。而且它最花時間——抄時間戳不需要聰明,只需要坐下來一行一行問自己「這個我真的知道嗎」。
我後來發現,大部分吵不完的事情,都是一個人的第一版在跟另一個人的第一版對撞。兩邊都在講動機,而且講的都是對方的動機。沒有人手上有時序。
而且時序這個東西,比想像中難寫。我試著回想 03:19 到 07:40 之間我有沒有醒過,結果我記不得。那四個小時在我腦子裡是一整塊,沒有刻度。
那一刻我才注意到:我的記憶本身就已經是重講過的版本了。它不是錄影,它是摘要。摘要一定有人做,做摘要的那個人一定有偏好,而那個人就是我。
我猜這也是為什麼那張表要把時序放在第二欄,而不是丟到最後面當附錄。放到最後面就沒有人會寫了——寫到那裡的時候,大家已經想回家了。順序不是排版問題,順序決定了誰會被寫出來。
所以「回到事實」這句話其實有點騙人。我回不到事實,我只能回到一個加工比較少的版本。這兩句聽起來很像,差別在於後面那句沒有答應我做不到的事。
我對人也做一樣的事
如果這件事只發生在貓身上,那我今天不會寫。
上個月有一份東西晚了兩天進來。我心裡的第一個版本,跟凌晨三點那句話的結構完全一樣:
他不在乎這個案子。
一樣是十個字以內,一樣是自己冒出來的,一樣直接從第三欄開始寫。
我照模板重講第二遍:交付時間 T+2。第一天他有回訊息說在處理。第二天沒有訊息。第三天上午檔案進來,內容是完整的,沒有缺漏。
這樣寫完,那句「他不在乎」就懸在半空中了。沒有東西撐住它。
第三個版本我沒辦法自己寫。我得去問。
所以我去問了,用一種很普通的問法,沒有暗示,就是問卡在哪裡。
答案很平常:他在等另一個部門給一個數字,那個數字要跑週末的批次才會出來。他判斷寧可晚兩天給正確的,也不要準時給一份要重算的。他沒有講,是因為他覺得這件事很小,講出來像在找藉口。
這個原因我一輩子都猜不到。它不在我的假設空間裡。
那天我記了一句話下來:第一個版本是免費的,第三個版本要花一通電話。
而且那通電話其實不難打,我打之前想像的尷尬完全沒有發生。難的是在打之前先承認一件事:我現在手上這個版本,是我自己編的。
但我不打算假裝我每次都會打那通電話
誠實一點:我沒有。
我有一個很粗糙的標準,粗糙到寫出來有點難看,但它就是我實際在用的——如果我跟這個人之後還要合作三次以上,我就去問;如果只有一次,我通常就讓第一個版本留在那裡。
這個標準很功利。它的意思是,我願不願意花力氣去了解一個人的真實原因,跟這個人未來會不會出現在我的行事曆上有關。
我知道這樣會漏掉人。會被漏掉的通常是那種只交會一次的:外包的、代班的、來面試沒上的、電話那頭幫我改一個設定的。他們在我心裡永遠停在第一個版本,而那個版本是我在三秒之內寫的。
我不打算在這裡發願說以後每一個都要問。那不現實,而且不現實的承諾寫出來只是讓文章好看一點。
我能做的比較小:至少讓自己知道,那些人在我心裡是第一版,不是第三版。知道自己手上拿的是草稿,跟以為自己拿的是定稿,做出來的事情會不一樣。
我拿同一套方法去拆一件好事
為了確認這套東西不是只有一個方向,我拿它去拆了一件我很喜歡的事。
上上個禮拜,有人在會議之後傳訊息給我,說我那段講得很清楚,他本來完全聽不懂那個模型。我看到那句話心情很好,好了大概一整個下午。
我心裡的第一版是:他覺得我厲害。
照模板重講一次。現象是一則訊息,時序是會議結束後十二分鐘。可能原因——一、他真的聽懂了。二、他想確認自己理解得對不對,所以先講一句好聽的再問。三、他之後要找我幫忙。四、他就是順手講一句客氣話。
拆完之後,那個下午的好心情被扣掉了一半。
這讓我看清楚一件事:這個方法是對稱的。它不是「防止你把別人想壞」的工具,它是「把你自己加上去的東西拿掉」的工具。而你加上去的東西裡面,有一部分是善意,有一部分是被喜歡的感覺。全部拿掉,剩下的東西會很省電,但也很難住人。
所以我不打算隨時開著它。我現在的用法比較像一個開關:只在我要根據那個判斷去做某件事的時候才打開——要不要回一句冷的話、要不要把某個人從名單上劃掉、要不要動手重寫一支排程。要開口、要動手,就先跑一次時序。
其他時候,我讓第一版留著。有人傳訊息說我講得清楚,那就是他覺得我講得清楚。這個版本我不查。
有一則訊息我沒有收回
還有一件事,比較不好寫。
兩個禮拜前,群組裡在討論一個做法。我提了一版,另一個人回了一句:「這個之前不是講過了嗎?」
我回了一句話。那句話沒有髒字,措辭完全過得了關,但它是冷的。冷到對方之後兩天沒有在那個群組裡發言。
我試著把那三十秒也重講一次。
現象:訊息一則,十一個字,句尾是問號。
時序:他發出訊息。我在四十秒之內回覆。
可能原因(本欄為假設,非結論):一、他錯過了中間那一段討論。二、他記得的版本跟我提的不一樣。三、他在提醒大家不要重複勞動。四、他覺得我沒在聽別人講話。
四個假設裡,只有第四個是我當下考慮過的。我在四十秒之內就結案了,而且跳過現象、跳過時序,從第三欄開始寫。
攤開之後我看到的是:那三十秒裡,他做的動作只有一個——問了一個問題。其他全部是我加上去的。
我沒有收回那則訊息,也沒有去道歉。
不是死要面子。是因為我想清楚了一件事:道歉會變成第四個版本,而第四個版本一樣是我寫的。「我那天心情不好」「我誤會你的意思了」——這些句子聽起來像在還原真相,但它們其實是把敘述權再拿回來一次,而且這次還附帶一個要求:請你接受我的新版本。
我不確定他想要那個。
我做的是另一件事,比較沒有戲劇效果。那個群組裡他後來再發言的時候,我先讓時序欄跑完才開口——就是等一下,看完他整段講什麼,確認我理解的跟他寫的是同一件事,再回。
四十秒變成大概十分鐘。這個延遲沒有人看得出來,包括他。
那個杯子沒有破
回到杯子。
它沒有破。是那種底很厚的白瓷杯,掉在木地板上只會發出一個鈍聲,然後滾半圈。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第二個聲音那麼輕。
杯子現在還在用。我沒有把它換掉,也沒有把它移到牠碰不到的地方。我知道那會是一個很順的結尾——寫到這裡收在「我後來把它挪走了」,讀起來很像有進展——但我沒有那樣做,因為那樣做等於承認我已經知道原因了。
我開了一份新的清單,標題是「我不知道的事」。第一項是:三點十七分到三點十八分之間,那個房間裡發生了什麼。
清單目前只有這一項。我猜它會長得很快。
牠現在睡在我腳邊,呼吸的頻率大概比我快一倍。牠不知道我為牠寫了三個版本,而且三個版本裡牠都沒有說話。
早上七點四十,我把杯子撿起來,沖了一下,倒了新的水。水痕擦掉之後,木地板上什麼都看不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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